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

  1.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如下规定: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是什么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起算,因主刑不同或者是否独立适用而有所不同: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是什么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刑期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夸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成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起算也适用该规定。此处注意两点:一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不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是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 起计算,即主刑和附加刑刑切的起算发生了分离;二是虽然态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始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但根据州法第58条第2款的规 定,在主刑执行期间,罪犯的政治杈利也当然被剥夺。

  (3)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从主刑执行之日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依据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恭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以 上2(1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七条规定外,为1年以上5年以下。

  判媸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限与管耕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予,应岛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观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棚一年以上10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斓利的效: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女_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嘲一定,服收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 各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10月29日) 第四条 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权利的刑期可以 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短不得少于一年。

  相关阅读: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现分述如下: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看过“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是什么”的人还看过: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783571/930454663.html

更多阅读

伊达政宗外号独眼龙的来历 伊达政宗六刀流图片

伊达政宗幼名梵天丸,在5岁那年不幸患上疱疮,最后虽然保住了小命,却导致右眼失明,失明的右眼球凸在外面似乎随时要掉出来一样,十分丑陋、恐怖,丑陋的外表另他自卑,给幼年的政宗在精神上投下了一层阴影。政宗是长子,一般而言,长子接任家督是顺

罪大恶极的昭和三大参谋之辻政信 昭和时代三大歌姬

如果说石原莞尔是个天才的谋略家,更是一个桀骜不驯恶贯满盈的日本陆军参谋;那么辻政信就是一个天不拍地不怕的“豺狼参谋”。他既是亚洲人民的噩梦,更是日本军人的噩梦!更是他的上司的克星,为什么这么说呢?听我慢慢道来。辻政信出生于日本

嬴政论坛网友关于北京游的建议 嬴政论坛邀请码

我玩了几天刚回来,住的速8连锁,附近如家连锁也挺多,比速8稍贵,如果确定要住先在网上预订会很划算。去了如果想去长城千万别信街上发的传单,什么免费接送,送这送那,签订协议,不符合可以打110,都是狗屁。纯粹的导购车不是导游车。还有有的出租

胡志标妻子林莹照片 胡志标“翻案”的信号

如果企业家因为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并被债主逼身,是否应该“一抓了之”,剥夺其“将功补过”的权利? 胡志标“翻案”了,确切地讲,是“票据诈骗罪”被判不成立。根据广东高院的终审判决,胡志标犯“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

声明:《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是什么》为网友一心一意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