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有讨厌的人和事情。比如对喜欢给员工穿小鞋的领导的鄙视,对公司里那些三八妇女的不屑,对投机倒把的奸商的痛恨,对喜欢溜须拍马的同事的厌恶。可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经常鄙视的那些人大多数都闷声发大财的成功了。更可怕的是,你也变得越来越像自己曾经讨厌的人了。你也变得刻薄,变得抠门,变得爱吹牛逼。你鄙视那些喜欢给明星捧臭脚的脑残粉,你去破口大骂,之后你突然发觉,无论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讨厌而产生的这些极端行为,性质上都是一样的,你不知不觉的也变成了你最初所鄙视的人。
在这个叫做社会的大染缸里,仿佛有一条看不到的轨迹,无论你如何选择岔路,我们大多数人最终都会走到这条轨迹上,逃都逃不掉。
刚毕业的时候,你是个愤青,看什么都不顺眼。讨厌职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虚情假意。你觉得领导只会溜须拍马,就会弄个PPT吹牛逼,翻来覆去三个词:cooperation,efficiency,passion。逼大点事儿,也发个邮件,一张嘴就像英汉字典一样,自由切换。几年过去了,你从一块生铁也变成了公司这个大机器上运转的一颗螺丝,不符合规格的螺丝,都成为废品淘汰了。每个游戏都有它的游戏规则,职场的游戏规则就是你要学会少说多看,学会阿谀奉承、学会察言观色,学会跟身边的人看起来同一条流水线上的产品。当你学会并且习惯了这一切,才算得上合格,才会有更大的升职空间。当然,那时候,你早已经成了自己当初所讨厌的人:
一个连前列腺都黑透了的职场腹黑男。拍张总马屁,舔李总脚丫子,提着个淘宝买来的狗皮公文包,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