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面积虽不大,民族却不少,除了老龙、老松、老听三大民族外,还有几十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有独特的风俗习惯,例如在结婚方面,有的倡导一夫一妻制,有的则实行一夫多妻制。
老族人多实行一夫一妻制,且表亲不能婚配。按以往的风俗,男子婚前必须先经过剃度为僧或已有职业。婚姻由恋爱、订婚和结婚三部曲组成。男子长到十六、十七岁以后,便可以和本村或外村的姑娘自由恋爱,姑娘的父母也十分欢迎小伙子前来。恋爱成熟以后,男女青年双方将此事告诉各自的父母,获得同意后,男方便请媒人或长辈携带礼物前往女家订婚。在订婚的同时,媒人还要向女方父母谈妥结婚的日期及彩礼的数量。婚礼多在女方家举行。结婚的前一天,新郎新娘还要到寺院去听经、礼佛和斋僧。婚礼上要举行拴线仪式,以表示对新婚夫妇的祝福。新婚夫妇一般不与父母同住,但也有在女方家生活的现象,这主要依双方家庭的劳力和生活状况而定。
老挝泰族对婚姻极为重视,花费也相当惊人。男子首先要给女家赎金和彩礼,以银元或银锭折算支付。娶一个普通姑娘至少要付8条银锭,1条银锭折合8个银元。婚礼的花费更大,一般在女方家举行,所有费用也由女方承担。届时要宰数头牛、十来头猪以及许多鸡等,来宾们聚在一起,几天几夜,尽情吃喝。婚后新郎在新娘家住上3天,然后带着新娘回到男方家中,再举行一次由男方主持的婚礼,这桩婚事才算告一段落。
如果男方出不起高昂的赎金,就要在女方家干活作为抵偿,甚至有入赘为婿者。这样,婚礼的费用就全部由女方支付。当然,也有因为女方家只有一个女儿而男子上门的情况,以便有人干活和传宗接代。不过,这时的女婿已和儿子一样,可以继承岳父母的全部财产。
男方以赎金娶来的妻子,在丈夫死后可以有几种选择:一是在公婆家守寡一辈子,二是退还赎金重新嫁人。如果死去的丈夫是独子且还没有后代,那么,男方家就把她作为女儿,另招“女婿”以传宗接代。因此,以“女儿”身份出现的媳妇,在该家庭中的地位仅次于公婆,甚至可以主宰全家的事务。同样,一个上门的男子在妻子死后可以另找对象结婚,也可以和子女在岳父母家生活。如果还没有子女,则由女家出赎金为他另娶媳妇,他便从女婿变成了“儿子”,在家庭中的身价大增,甚至可以主宰一切。一般来说,泰族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恋爱,但结婚却受到买卖婚姻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