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中学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带来了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凡在职教职员工需报考研究生、公务员、进城赛课、工作调动(包括借用)等,必须符合《延教[20XX]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学校同意,报局领导研究审批后方可参加;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教职工参加函授、进修、培训学习、会议或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参加有关工作和公务活动等,一天内由相关部门领导审批,二天以上(含二天)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并报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未经同意,以擅自离岗处理。
三、借用的教师,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服从我校的管理,遵守我校制定的有关制度及办法,参加我校的各种考核,工作责任心严重缺乏的借用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以退回原学校或延长借用期。
四、关于请假手续的办理
1、教职工请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或因病、因事请假,均应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按本规定第4条、第7条处理。
2、教职工应根据请假时间内的具体工作情况,向相应的教研组长、生管组长、年段长、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安排好工作,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离校。
3、请假两天(任课教师每两节课为一天,下同)以内由教务处主任(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经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报请教育局审批。以打电话或捎口信方式请假的不能作为请假依据,确有急事需事后补假的由行政班子研究能否补假。理由不充分,拿不出有效证明者仍按旷课处理。
4、请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的教师,请假期间的课程应于请假前做好调整安排,并请好代课教师,由代课教师签名后报教务处,调整后若有缺课,代课教师以旷课论处。请病假两天以上及请事假的教师,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5、请病假应持有疾病证明、病历卡、药费发票及病休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处。
6、公假在二天以内的课程由请假者自找代课教师,二天以上的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7、假期期满后返校,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销假,不销假者责任自负。
8、教师有急事需调课的,应填写好调课单,经教务处批准在一学期内可调四节课。若调课后出现缺课的,被调课教师按旷课处理。
9、非学校行为的学习、职称培训、函授等,应出具有关通知,办好书面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后,由教师自行请代课教师,原则上不扣工资。
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招聘录用规定
1、管辖
学校教师、职员(含临时工)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入手续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严肃认真、宁缺毋滥。
3、部门申报程序
各部门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需到行政办公室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校长分别签字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具体招聘事宜。
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篇三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一)教职工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有利于学校工作的改进,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经采纳并取得明显实效者,学校均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教职工不应讲不利于学校工作和不利于团结的话。凡因此影响学校工作,影响同事之间关系的,依据情节、后果追究相关人责任。
第七条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禁止教职工利用学生升学、入校、编班、代购学习资料等借口向学生索礼、收费。有违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办。
第八条 教职工应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示教。教职工在公共场所或上课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能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能在课堂抽烟,提倡在办公室、会议室不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教师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具体参考学校《教师礼仪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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