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 如何更好地阅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孤独是孤独者的臆想症。提供一个偏方,去读读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吧。


2002年马尔克斯写完这部自传并付梓出版时,他已是75岁高龄。当年出版后三周,仅拉美地区便售出100万册,据说是他新书上市期销量最好的一本。


我曾经非常期待在书中读到他创作《百年孤独》的来龙去脉和电光火石的心路历程,后来却发现,整本书提及这四个字不到三次,且第一次出现已是接近末尾的第381页。那是一句非常百年孤独的陈述:“近二十年后,在创作《百年孤独》的过程中,那些我原以为淡忘了的片段,帮助我维系着乡愁记忆。”


无论怎么说《百年孤独》也绝对算得上马尔克斯的一个人生巅峰,但回忆录里他绝口不提该书的创作和出版,大概是因为无意之中,孤独者的魂魄早已渗入自传的每一个角落。而当读者真正读完,才会从他卷帙浩繁的讲述里,看到这本书成型与定格的每一个步骤。


魔幻现实的交织


这部描写百年家族的皇皇巨著,每一页都浸透着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汁液,我也曾以为这是一种超现实,但似乎在马尔克斯笔下,幽鬼、灵魂都并非子虚乌有,而是真的与生共存。


自传第158页写到年轻的马尔克斯第一次去波哥大申请助学奖学金,母亲给他买了一件已故参议员的二手驼皮大衣。“她(妈妈)在家给我量大小时,天生有眼力的妹妹莉西亚告诉我,参议员的魂灵夜里会穿着大衣在家中游荡。我没理她,但她的话真的应验了。我在波哥大穿上那件大衣照镜子,看见了那位已故参议员的脸。”


再如第365页,爸妈、弟弟和妹妹都曾见过的女鬼。“可是天一黑,女鬼便在房子里自如穿行,谁都没法忽视她。妹妹玛尔戈特有一次在天亮前醒来,见女鬼趴在床栏杆上,正盯着她看。”母亲甚至向邻居求证,发现女鬼竟然在大白天里也现过身,从此房屋空了很多年。


每次读到这种段落,总觉得天灵盖发凉。心中纳闷又极度好奇,我们生活的真的是同一个世界么。或许是受过儿时鬼魂幻象的纠缠,或许是好些家庭成员文化程度都不够高,拉美穷苦的人们普遍还存有对神鬼的敬畏和笃信,潜移默化影响着下一代,随着成长根深蒂固,于有些人而言更是绝佳素材。这些问题,我是多么想亲自问问伟大的马尔克斯老师,可惜再也没有机会。


人物原型的映照


魔幻的现实给故事披上了外衣,而这个家庭浩荡繁杂的人数和所有迥异无常的性格,无疑是《百年孤独》中漫长变迁的基础与原型。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家中排行老大,母亲一共生了十一个孩子,再差一个就能组齐足球队,麻将就能圆三桌。从祖辈算起,整个家族支系庞杂,镇上随便跟人打个招呼都有可能是三代以内的表亲。小说里,这株攀枝错节的老榕树有一个重要的枝桠,那就是曾经跟随父亲去参观冰块的奥雷连诺上校。现实中也有一个上校,那就是马尔克斯衷心崇拜的外公,玻利瓦尔将军坚定的拥护者,尼古拉斯·里卡多·马尔克斯·梅西亚上校。


19世纪末,哥伦比亚保守党与自由党之间经历了一场历时两年多的“千日战争”,梅西亚上校在这场战争中带兵征战,经历过无数出生入死,给小加夫列尔造成深远影响,以至于后来很多包括《百年孤独》在内的小说或多或少都带有一点硝烟背景。


除了英勇的梅西亚上校,小说里还有一个吃土的女孩叫丽贝卡。读者每每诧异这个姑娘为什么爱好诡异,有一次甚至吃下了蚯蚓,其实现实里马尔克斯也有一个喜爱吃土的妹妹叫马尔戈特。马尔戈特与哥哥心灵相通,但在学校的生活不怎么愉快,当放学铃响,她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教室,就会“吃偷偷装在围裙口袋里的来自家中花园的泥土”,有时甚至是哥哥帮他偷的。


此外,现实与虚构交织的地方比比皆是,马尔克斯有一位亲爱的朋友拉斐尔·埃斯卡洛纳,根据注释得知他是哥伦比亚著名创作歌手,因为太爱这位朋友,马尔克斯将他写入《百年孤独》最后一章:“花街柳巷最后一家营业的舞厅里,手风琴乐队弹唱起主教的侄子,好汉弗朗西斯科的绝艺传人拉斐尔·埃斯卡洛纳的歌曲。”


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的精彩却丝毫不亚于艺术。


无处不在的悲伤底色


自传中还有非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让人感到拉美人是真的活在梦境而非现实中。马尔克斯有一位双目失明的外婆,特兰基丽娜,年老的她深受白内障困扰,赶往巴兰基亚做手术。医生保证手术会成功,拆去纱布那天她坐在床上,开心地告诉孙儿她又重见光明了。但当医生想知道她究竟看到了多少。


“外婆用全新的目光扫过房间,历数每件物品,精确得令人发指。医生傻了,只有我能听懂,外婆历数的物品不在病房,而在老宅卧室。”她熟知每一样物品的摆放。从此外婆的视力再也没有恢复。


这个情节让我记忆尤深,因为它本身带着和《百年孤独》如出一辙的凄凉和悲哀,这是岁月留给我们的伤,凭区区人类医学无法修复。就好像那一百年的车轮缓缓压过,无论多么怀念过去,也终究会无法遏制地走向灭亡。


愿你的天赋保佑人间


自传终究与小说不同,不会那么沉重,它琐碎,风趣,时间线自在跳脱,随心所欲。马尔克斯把本该用来回忆《百年孤独》创作史的精力都用来孜孜不倦地讲述他辉煌的记者生涯,并怀念每一位逝去或犹在的好友。其中一段,他在巴兰基亚街上重逢阿尔瓦罗。


“大约一周后,(阿尔瓦罗)突然在玻利瓦尔大道上用车拦住我的去路。他心情大好,冲我叫道:‘我操,大师,上车!’”同行挚友间的情谊彰显无遗。


而自传因它表达方便简易,对死去的小孩、战乱中逃生者的人文关怀也更直白,这是小说中轻易难以察觉的,属于平凡人而非天才的语言系统。


马尔克斯曾经说过,短篇小说这种文学形式在他心目中的分量远远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甚至是诗歌和长篇小说。但当看过他早年的短篇小说集《蓝狗的眼睛》之后,我觉得他在自己的实践中,短篇和长篇显然不是一个量级。


《蓝狗的眼睛》等早期小说,他自己评价也不高,而在我眼中,早年写蓝狗这种小说的人,后来却写出了《百年孤独》,这是马尔克斯的热爱与天赋创造的奇迹,人类真伟大。


最后,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应该怎么说呢。人们可以轻易地把他写的爱情史诗《霍乱时期的爱情》拍成电影,甚至若干版本,因为它剧情流畅,情感丰沛,人物清晰。


但《百年孤独》至今无人能拍,因为这不是一个凡人能领会的剧情,它根本就是上帝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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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写书评真的好累。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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