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睡前书推荐,多是小说。很多人问看小说有什么用,社科能长知识,小说有什么?个人认为,小说也好,散文也罢,给人的回报都非常有限,否则也不会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撇开回报,只讲文字给人的震动——谁都是孤独,体验是孤独,思考是孤独,表达是孤独。周围得不到的,至少有书中人和你所思所想一样——所以说,读书只同个人相关。
这篇回答所列书目不多,但还是写得比较用心。为此备了一个list,筛选出最后六本。list里其它都是好书,主要是我在“反复阅读”上纠结很久,希望能带来更多普适性。除以下书目,之前关于睡前书推荐中,《博尔赫斯小说集》,《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鲁迅全集》也属于,之前答案写过,以及太著名书目,在此不重复。具体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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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庵梦忆》[明]张岱
未读作者自序以前,《陶庵梦忆》是本热闹的小集子,所载为何——凡人俗趣。雅趣是大音希声,唯俗趣讲市井喧腾,好像街边热腾腾烤红薯,捂在手里,大白烟底下走过红尘男女。张岱讲鲁藩的烟火妙天下,描述人与灯与天上烟火影影绰绰,说“鲁藩之灯,灯其殿,灯其壁,灯其楹柱、灯其屏、灯其座、灯其宫扇伞盖。诸王公子,宫娥僚属,队舞乐工,尽收为灯中景物。及放烟火,灯中景物又收为烟火中景物。”未读作者自序以前,《陶庵梦忆》是本热闹的小集子,所载为何——凡人俗趣。雅趣是大音希声,唯俗趣讲市井喧腾,好像街边热腾腾烤红薯,捂在手里,大白烟底下走过红尘男女。张岱讲鲁藩的烟火妙天下,描述人与灯与天上烟火影影绰绰,说“鲁藩之灯,灯其殿,灯其壁,灯其楹柱、灯其屏、灯其座、灯其宫扇伞盖。诸王公子,宫娥僚属,队舞乐工,尽收为灯中景物。及放烟火,灯中景物又收为烟火中景物。”
他讲自家《不二斋》,“高梧三丈,翠樾千重......但有绿天,暑气不到。”此为开头,而后又道尽四时之景殊异。春时四壁下皆山兰。夏有建兰,茉莉,芗泽沁入衣裾。秋日移菊北窗下,“天光晶映,如沉秋水”。到冬天,“暖日晒窗,红炉毾氍”,蜜金的太阳,红色火炉,细密毛毯。太过舒惬,以至寒冬溽暑不愿出门。
他讲《秦淮河房》,看端午灯船,有好事者集一百多艘小艇,首尾相衔,船蓬挂羊角灯,明灿灿串联如珠贝。船里锣鼓喧天,众客人饮馔声色,急管繁弦。至“午夜,曲倦灯残,星星自散”。人间乐事转成空。
他是茶痴,精于茶,更精于辨水。当年惠泉水为天下道,常有挑夫挑水过江来卖。有一年,张岱经斑竹庵,发现一口叫禊泉的井,打水来喝,看其色,“如秋月霜空,噀天为白”。试来煮茶,茶香发。因他慧“口”,禊泉之名遍天下。那时他家乡日铸茶日渐式微,茶市中属安微松萝风头正盛。张岱雇人取上等日铸茶叶,按松萝茶法制,以禊泉水冲泡。茶香过浓,又辅以茉莉淡其味,所得茶“如山窗初曙,透纸黎光。”仿佛百茎素兰与雪涛倾泻,取名兰雪。此后兰雪茶一出,松萝日贬,世人又只食兰雪,不食松萝。
他讲《西湖七月半》,说七月半游湖,没什么可看,只看五种人。一者达官显贵,二者名娃闺秀,三者名妓闲僧,四者慵懒之徒,五者清雅之士。人间烟火里三六九等人物齐聚,世间百态,一锅烩的热闹,来去都匆忙。待一众人哄散,断桥石阶变凉,张公才与友人划船出,于石阶摆酒,呼客纵饮,之后“韵友来,名妓至,杯箸安,竹肉发”——是大热闹后的小热闹,有“红泥小火炉”之回暖。客散后,张公划船“酣睡于十里荷花之中,香气拍人,清梦甚惬。”
《西湖七月半》太热,《湖心亭看雪》太冷。很多人喜欢最后一句,“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我个人喜欢,“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读来很怅然。人要计较留在世间那一点存在的影子,大者一痕,中者一点,小者一粒——这点计较说来可笑,但人存在多久,便计较了多久,仅这一点而言,又有一种可叹可笑的气短情长。
《陶庵梦忆》全书五卷,其中最使人不忍读是作者自序。大明国破,无可归所,披发入山,自为野人。某晚听枕上鸡鸣,回想前生,“繁华靡丽,过眼皆空,五十年来,总成一梦。”此时再回想鲁藩烟火,不二斋,秦淮河房,禊泉,兰雪茶,湖心亭看雪,西湖七月半......“思之恍如隔世。”于是边忆边写,边写边忆,偶尔拿来一看,当作旧地重游,旧景重历,旧友重会——仅这一点自娱自乐,也使人多出点高兴,高兴得不可理喻。连张公自己也说,“真所谓痴人前不得说梦矣!”
《半生缘》张爱玲
张爱玲是少数几个作家中我认为写小说可称之为“迷人”的。迷人是种很难的境界,不叫漂亮,美,可爱。类比谈论一个女子迷人,大概有这么几点——初见吸引,别后回味,再见不腻,常见如新。传统对张的误解包括,限于写情,格局太小。在此实名反对。至少我所理解的张的小说,尤其以早期创作而言,更多是一种管中窥豹。借写情,写最难写的人情世故。旁带着日常琐碎,又借人情世故之笔,写生命,社会,世间大象。 这种写法好比小时候玩的牛顿摆,头一个小钢珠撞下去,最后一个弹起来。然而整个中间的过程是静默无声的。张爱玲是少数几个作家中我认为写小说可称之为“迷人”的。迷人是种很难的境界,不叫漂亮,美,可爱。类比谈论一个女子迷人,大概有这么几点——初见吸引,别后回味,再见不腻,常见如新。传统对张的误解包括,限于写情,格局太小。在此实名反对。至少我所理解的张的小说,尤其以早期创作而言,更多是一种管中窥豹。借写情,写最难写的人情世故。旁带着日常琐碎,又借人情世故之笔,写生命,社会,世间大象。 这种写法好比小时候玩的牛顿摆,头一个小钢珠撞下去,最后一个弹起来。然而整个中间的过程是静默无声的。
人情世故为什么难写?因为都知道,但想不到。越平凡越难写。把琐碎写琐碎了,不算高明。都是日常事,字里行间打一个出其不意,像一把小锤敲在膝盖骨,小腿弹起来,读的人吓一大跳——这是高明。《半生缘》是张的小说中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本,一读,二读,或后来捡任何一段往下跳读。作家写人事,复杂宏大的,比如高崖上推巨石,哐一响掉海里,再钝的人,隔很远也要惊上一惊。谈起来,便是多数人眼中的“大格局”。张写人事,是丢一粒石子到湖里,噗通,丢,噗通,再丢......层层叠叠下去,到后来激起一片涟漪。从人事转为人世,谁看了都不免愣怔半晌。
私以为,《半生缘》虽好,但不适合太年轻读。我们这一代,学海无涯,加之整个时代大体平静,所谓“长大”也比过去人晚几年。像人世与人情,只同经历相关。加之是个悲伤的故事,不适合祖国的花朵,施施肥,过几年再看也无妨。
《了不起的盖茨比》[美] 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很多年来,只有这一句,不同时候想起,有不一样的打动:很多年来,只有这一句,不同时候想起,有不一样的打动: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们奋力向前,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读盖茨比,首推英文原著。一来原文不算难读。二来,也确实还未有中文翻译能表现此书节奏音律。比如这句,“I was within and without, simultaneously enchanted and repelled by the inexhaustible variety of life.”单是within and without,中文翻译里,撇开歧义不说,二字太少,四字太多,份量上不对头。很少有英文原著像这一本写得即简单又深沉,实在不行,建议中英交叉看,不确定的地方查中译,明白意思,转回英文,理解欣赏两不误。
我高中第一次读盖茨比,实在没有太多印象。直到近几年又翻起,觉得像《记承天寺夜游》,从前觉得稀松平常,到读出味道时,实则与“少年”已有一段距离,从这点来说,不知道该难过还是该高兴。
关于此书解读,光就有几百答,这里写推荐,就不过多掺和书评的事了。只想说一点。许多人将此书与“美国梦”挂钩,从而提拔到一个很高的时代层次,丝毫不当它是个爱情故事。这当然也是解读。只是在我看来,菲茨杰拉德于此书中所写的其实是我最想看也最难忘的一种爱情——因为真实,所以脆弱,充满人性挣扎与矛盾。当它有爱情这一名目时,可以是这世界上最高尚的东西,像一个人走夜路,拉长的影子,路灯投照出关于人最高大的一面——可惜是幻象。关了灯,我们都一样。
肤浅的言情是撇开现实与人性独立操作的,然而谁都知道这种事不存在。爱情是人性展现的一个出口。菲茨杰拉德也好,张爱玲也罢,笔下爱情都带有厚重的“人”的影子。你觉得可怕,是因为人味太浓,真实的渴望,害怕,孤独,不甘,自私,虚伪,怯懦,无畏,付出.....也因此,一部永恒的作品里一定塑造了一个永恒的人。一开始解读,多少要拉扯上时代。时代老了,他还年轻,隔世或隔代后阅读仍使人感到震动。
《局外人》[法] 阿尔贝.加缪
抛开所有主义,《局外人》首先是部好读的作品。故事简单,场景荒诞,淡的腔调,几乎所有书评都要提及的开头,“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抛开所有主义,《局外人》首先是部好读的作品。故事简单,场景荒诞,淡的腔调,几乎所有书评都要提及的开头,“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之前列了个list,对要不要放这本考虑很久,主要是喜欢它带有太大主观性,读它那会自己也困惑,人究竟要怎样才算真实地面对自己。且不论这真实长久与否,一旦涉及他人,社会,约定俗成......到最后问题成为,人,为什么要真实。
《局外人》中加缪借默尔索阐明态度,“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非常简明粗暴。一星半点的真实最好看,唯一不好的,只在自己这里交待不过去。全然的真实势必付出代价。而毫无实感的人生最可悲,因为连自己也觉得靠不住。约定俗成的事物往往长得不可理喻,倾轧在个人之上,年轻时的一点挣扎,从新鲜到旧。关于“习惯”,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述:
我常常想,如果让我住在一棵枯树干里,除了抬头看看天上的流云之外无事可干,久而久之,我也会习惯的。我会等待着鸟儿飞过或白云相会,就像我在这里等待着我的律师的奇特的领带,或者就像我在另一个世界里耐心等到星期六拥抱玛丽的肉体一样。何况,认真想想,我并不在一棵枯树干里。还有比我更不幸的人。不过,这是妈妈的一个想法,她常常说,到头来,人什么都能习惯。背景荒诞恐怖,但《局外人》本身不算本消极之作。相反,默尔索的积极是我见过最勇敢最真实的积极。看起来千万人吾往矣,但因好与坏都只涉及他自己,到处是悉悉索索的人世杂音,像一出独白的剧,自己演自己看,仿佛一点也不激动人心。
《汪曾祺散文集》汪曾祺
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更甚小说。汪老的散文传神干净,回忆沈从文那篇,题目取自张充和所写挽辞中最后两句,“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其实用在汪老身上也贴切。总之在我累的时候就会想看汪老的文。像看完恐怖片,辗转反侧,再看一部动画片紧接就能睡好——道理是一样的。
他写吃写的有名。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也有名,总感觉两人是吃到一处去了。张爱玲写吃也好,具体可见《谈吃与画饼充饥》。张写散文很能放下身段,散文同小说风格是截然的,该俏皮俏皮,该朴素朴素,把她那点苍凉都劈了柴去烧人间烟火了。汪老的小说呢,反过来,带有浓重的散文味。这是风格问题,不分好坏。
汪老的散文真是散啊,没计前因后果, 忒计较字,能少一个绝不多写。朴素明快,随便拎起一段就能读。他的文字里有他自己的率性,是个非常真诚的写作者。读文章看不出作者的,这种文字往往矫饰过多,要么迎合,要么模仿。写文的人不见得都不真诚,也可能是太年轻的缘故。汪老的散文一闻就有老岁月的味,时间长了,草长莺飞,又把表面那点浮皮刮掉,只剩底下铮铮骨架。个人非常喜欢的几篇包括《故乡的食物》,《泡茶馆》,《五味》,《葵·薤》,《花园》,《夏天》......算了不列了,多数都喜欢。
《红楼梦》[清] 曹雪芹
其它书就算了,仅这一本,虽大家都提及,还得再列一遍。像上面几本,写个几小段的不如不写,何况红楼梦何以值得反复读,不用说,大家也明白。在此就不赘言了。古典小说很多都能看数遍,个人偏好,唯此一本,可读一生。其它书就算了,仅这一本,虽大家都提及,还得再列一遍。像上面几本,写个几小段的不如不写,何况红楼梦何以值得反复读,不用说,大家也明白。在此就不赘言了。古典小说很多都能看数遍,个人偏好,唯此一本,可读一生。
若大家喜欢,此答会慢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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