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短篇小说叫《哈屯西邻盗马贼》,几乎是我写过最黑暗的故事了。发表在湖北民族学院《桂园文学》。】
元末明初,正是蒙古人生活十分困苦的时期。在哈屯锡林大草原上,有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每天只能靠自己简单的弓箭和瘦弱的老马来打猎果腹。当他成长到十六岁的时候,便加入哈屯锡林草原上的一个大部落,为部落首领充当伴马卒。
首领一共有三个女儿。大女儿远嫁到东方的森林部落,为父亲换来了很多铁锭,这些铁锭制成刀箭,壮大了部落的武装力量;二女儿远嫁到西方的荒漠部落,为父亲换来了大群骆驼,这些骆驼可以用来驮运商品,使部落逐渐富足起来。
三女儿则到了二十岁都没有出嫁,因为她的皮肤并不像大姐那样白皙嫩滑,而是从十几岁开始就生出很多不知名的痘痘;也因为她的身材没有二姐那样匀称有致,从远处望着她走来,你多半会以为那是个男人。如果这都算不了什么的话,让人最为接受不了的恐怕还是她的脾气,喜怒只在眨眼之间,心情犹如冬风般方向不定。只要一生气,便不分场合地让别人领教她的怒气:摔木质或瓷质的盘子碗碟,撕昂贵的布帛,甚至连别人特意进贡的液体香料,都会被她胡乱抛洒。
她身上唯一令人感到赏心悦目的一点就是她精致的五官,美艳极了,像极了她的母亲。
首领为自己三女儿的婚事整天愁眉不展,打猎时也心不在焉。没有打到猎物,就会用马鞭鞭打自己的伴马卒,也就是故事开头提到的孤儿,他的名字叫达愣尼格。
受到鞭笞的他看出了首领心里有烦心事,并不恼怒,这点儿痛苦和他过去经历的相比简直就像被羊毛轻抚。但是首领在发怒以后却心存愧疚,认为自己不应该拿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出气。
他问道:“达楞尼格,我这样鞭笞你,你不曾生气,不曾感到委屈么?”
达楞尼格回答道:“我亲爱的首领,若不是您在我饥寒交迫的时候收留我,我怎么会活到今天?也许早就被其他部落的人抓去当做最下等的奴隶虐待致死了。您犹如我的养父,我怎么会因为您的鞭笞而不满呢?”
首领听到他的话大为感动,便对他说了心里话:“其实我鞭笞你并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而是我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婚事担忧,心神不宁,就连打猎也一无所获。”
达楞尼格说:“我也觉得首领您似乎在为什么而感到忧伤,但我确实没有想到是为了三小姐。其实像她那样美艳的姑娘并不愁出嫁,只可惜我是奴隶,如若我也是有家族有姓氏的诺彦子弟,一定会娶她的。”
“你真的愿意娶我的女儿么?她的肌肤可是像老牛的皮一样粗糙不平。”
“当然愿意,在我眼里粗糙的肌肤不曾使她的娇美削弱半分。”
“她的脾气还如刚发情的蟒古斯(黄鼠狼)般阴郁无常,你也愿意娶她么?”
“当然愿意,大户人家尊贵的小姐,多少有点儿脾气是非常正常的。”
首领高兴道:“果真如此的话,我就将女儿嫁给你。”
“可我仅仅是一个奴隶,您不会感到委屈了女儿么?”
“我年迈的叔父膝下无子,他的大帐里都是女儿们在支撑,他早就有意从我的部落过继一个养子,我看可以把你这个懂事的孩子送过去,然后你就可以以一个诺彦子弟的身份迎娶我的女儿。”
果然,首领信守承诺,将达楞尼格送去叔父的部落过继,并让他到自己的部落来求亲。按照蒙古的婚姻礼法,娶哪个部落的姑娘,就应该到那个部落去住至少半年。达楞尼格又以诺彦子弟的身份回到了部落,让其他奴隶分外眼红。
三小姐非常瞧不起这个住进她帐里的男人,因为他空有诺彦子弟的身份,皮肤却如奴隶般黝黑,夜里睡觉翻身的时候他的身上还露出宽大而恐怖的刀疤。可是,达楞尼格却是真的打心眼儿里喜欢她。在他的眼里,三小姐粗糙的皮肤和暴躁的脾气真的都不算什么。
所谓日久生情,三小姐在与达楞尼格交往中也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达楞尼格也如过去当伴马卒时一样陪首领打猎,将猎到的最大最凶猛的野兽都说成是首领猎到的,将猎到羽毛最艳丽精美的珍禽都献给三小姐。他不仅仅箭术奇佳,而且酒量惊人,大家都没有见到过他喝醉的时候。
半年时间过去,到了达楞尼格该把三小姐领回自己部落的时候。但是三小姐的虚荣心又开始作怪,她想和自己已经出嫁的两个姐姐比个高低,看谁嫁得最为风光。于是对达楞尼格说:“我的大姐出嫁为我的部落带来了九百九十九锭铁锭,我的二姐出嫁为我的部落带来了九百九十九峰骆驼,你能给我的部落九百九十九个什么?”
达楞尼格无言以对,因为自己本来就只是首领叔父部落的继子,没有什么话语权,就算从部落里拿出九百九十九只田鼠,也是不可能的。
三小姐见他在众人面前回答不上,就说:“这样吧,你就在迎娶我的时候给我的部落带来九百九十九匹良马,这样我就随你嫁过去。”
达楞尼格默然点点头,出帐后骑上马,带着两个随从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一个随从唱歌问他:“我命苦的诺彦之子呵,你哪里来的九百九十九匹良马可以献给那个化为人形的蟒古斯(黄鼠狼)?”
他也歌唱着回答:“我如兄弟般亲爱的伴马卒呵,请你不要那样怪罪她,她的心如羊羔般稚嫩,才会提出那样难以达成的条件。”
另一个随从也唱歌问道:“我命苦的诺彦之子呵,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来寻求那九百九十九匹良马,我们都会跟随在你左右。”
几乎是在半年之内,哈屯锡林大草原上纠集了一群穷凶极恶的盗马贼。他们每个人都备有三四匹快马,日落之时在东部草原抢得一群马匹之后,就能在月亮刚刚升起来时又在西部草原再抢一群马匹,速度之快令任何一个部落都防不胜防。除此之外他们还非常的残忍,不仅仅将马匹抢走,还会将牧马人一个不留的全部杀死,因此也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是谁。
但是很多人听到过风从远方传来他们的歌谣:
“像乌云下东来西去那凛冽的寒风,
我们奔驰在哈屯锡林草原之上。
用我们锋利的马刀来与你的脸庞亲昵,
为的是我那仍旧得不到真爱的安达。
九百九十九匹良马,
作为奴隶的我们曾经想都不敢想呵。
但是为了你我可怜的兄弟,
我们要用勇气和生命来争取。”
三年以后,首领已经去世,三小姐望眼欲穿地等待着自己的未婚夫。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帐篷里的银酒碗先是轻轻的微颤,继而剧烈地颤动起来。侍卫马上钻进了三小姐的帐篷:“有一大群骑兵向我们冲来,我们该怎么办?”
“没有虎豹的胆子,就不敢招惹我乌云塔娜!让他们尽管放马过来,我们以静制动。”她坚定地说。
伴着马蹄声而来的还有盗马贼用长调唱诵的那首关于九百九十九匹良马的歌谣。三小姐乌云塔娜的部众们头皮发麻,“终于轮到我们头上了!”
没成想,盗马贼们驱赶着九百九十九匹良马开始围着三小姐乌云塔娜的部落绕圈子。马蹄扬起尘土,在部落中心那堆用来激励部众抵抗的熊熊烈火映照之下,显得分外温暖明净。
她站在部落里最高的地方,看到了围绕部落奔跑着的九百九十九匹良马,还有那边那群盗马贼,以及人群中的达楞尼格。
他年轻时英俊的脸庞上又增添了几道瘆人的刀疤,像野兽一样,皮肤经日晒雨淋像病牛皮似的,紧紧抓着缰绳的左手也只剩下了三只手指。只见他站在马鞍上开始高唱:
“九百九十九匹良马已经到来了呵,
但我觉得自己与你的傲慢与虚荣不相般配。
世间最为珍贵的是一颗真诚的心,
但在你那里却被视同草芥。
悠悠的青草怎能承担已经结冰的露珠呵,
就像我的心已残酷无法安定下来。
愿你能忘记这个出身贫寒的达楞尼格,
与九百九十九匹良马安度晚年。”
那只已经寒心的野兽唱完歌谣,就带着那群盗马贼向月亮落下的方向远去,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三小姐乌云塔娜,眼神仿似死灰一般…… 6/10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